关于调整机动车安全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调整机动车安全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
县蓝盾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调整检测收费的申请》收悉。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和《扬州市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汽车尾气排放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扬价费[2017]44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集体审议,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周边地区价格水平、驾驶员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决定适当调整机动车安全检验收费标准:
1、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100元/车次,检验不合格的复检不收费。
2、载客汽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安全技术检验:二轴140元/车次,二轴以上每增加一轴收费30元/车次,复检第一次不收费,第二次及其以上复检时,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3、汽车尾气(稳态工况法)排放检测60元/车次.。
以上收费标准包含所有安全检验项目以及安全检验相关的照相、拓印码模等必要服务内容。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宝应县物价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抄送:县公安局、县物价局检查分局。
宝应县物价局综合科 2018年10月30日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