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组织全区填报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
根据《株洲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的通知》(株财函〔2019〕18号)要求,区财政局组织开展芦淞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工作。编报范围是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重要基础。在建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新形势下,2018年度资产年报不仅是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效益的客观要求,更是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布置,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以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明白账”的历史担当,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