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文信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沈阳而努力奋斗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2月17日在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文信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05年工作回顾
2005年是我市振兴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也是人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沈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紧密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沈阳,依法履职、注重实效,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适应振兴发展和建设法治城市需要,积极推进地方立法
常委会从我市振兴发展和依法治市的实际需要出发,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地方立法工作。一年来,共完成立法项目8件,其中制定3件,即《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沈阳市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保护条例》、《沈阳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修改2件,即《沈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沈阳市邮政管理条例》;废止3件,即《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沈阳市禁毒条例》、《沈阳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同时,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物权法、证券法、省旅游条例等12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对市政府提报的13件行政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为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注意把握了五个环节: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经济建设、文化事业、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立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增强立法的计划性,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并实施了正式项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相结合的年度立法计划,建立了分工负责制,加强了组织协调,不仅保证了当年立法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而且为下一年度立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三是突出地方特色,不照抄照搬,不重复立法,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对与立法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上位法不相适应的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或废止,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地方性法规的严肃性。五是推进民主立法,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集立法项目,深入机关、企事业和乡镇,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使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更加符合实际。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抓住具有全局性、牵动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确定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常委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重点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执法检查;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赔偿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开展了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污染防治法、职业教育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对执法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责成有关方面进行整改,并认真检查整改情况,推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二是加大财政预算监督力度。认真贯彻实施常委会制定的财政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加强对重点预算项目的监督,保证了农业、科技、教育法定支出,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由20个扩大到40个,进一步推进了部门预算的改革和管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2004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针对预算执行中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整改,并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对认真执行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起到了推动作用。对事关全局的一些突出问题,建议有关方面抓紧解决。针对基层法院、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问题,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一府两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研究制定了解决的规划和措施,仅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去年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就投入2598万元,使全市基层人民法庭面貌明显改观。三是加大司法工作监督力度。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法院关于建立和完善审判监督体系工作的汇报和市检察院关于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分别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推动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同时,认真贯彻实施常委会制定的司法案件监督规则,对人民群众向人大机关提出的申诉、控告案件进行认真审阅,从中筛选5件典型案件,交由“两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并***督办,促进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使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四是加强信访工作。一年来,接待群众来访5300多人次,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60件,其中转办1411件,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交办661件,并加大了督办力度。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回果率达到94.6%,使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和积案得到妥善处理,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紧密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加强了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定,去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审议议题76项,召开主任会议19次,讨论议题41项,对推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围绕加快振兴发展和构建和谐沈阳,加强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的审议。一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工业年”活动开展、世园会筹备、地铁建设、奥体中心规划、职业教育、中小学用地保护、土地储备转让、基层民主建设和社区换届等重要工作情况的报告,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这些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二是围绕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我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004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批准了200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针对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大对支柱产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等审议意见;针对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财政收支结构、加强税源培植、推行节约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审议意见。这些审议意见,对保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促进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业生产安排及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城市就业和再就业、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公共交通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社区物业管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失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报告,相应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推进有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为做好禽流感防治工作,组织力量深入有关地区开展了督促检查。
(四)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和任后监督工作,促进其尽职尽责、执政为民
一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4名,其中任命66名,免职28名。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把依法任免和任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充分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坚持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前,向组成人员通报拟任免人员情况的制度。将法院、检察院拟提请任命人员的情况制成资料片,在常委会会议上播放,使组成人员了解情况。二是健全人事任免工作制度。严格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任后就职宣誓制度,规范了任免工作程序。对拟提请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坚持常委会与“两院”同步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法官、检察官履职“文书档案”,把法官、检察官对申控案件的办理情况,作为考核其公正司法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对依法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认真组织了对市公安局局长、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卫生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分别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并对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述职评议方法和程序,为今后述职评议工作积累了经验。(五)保证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围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以支持、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代表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代表职务培训。针对代表依法履职的需要,分专题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市人大代表300多人次,促进了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的提高。二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采取组织代表参与视察、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其它有关会议、及时向代表印发有关文件资料等措施,使代表更好地把握全市工作大局,围绕中心任务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发挥代表团组和活动网络作用。各代表团加强了对代表履职活动的组织,丰富了代表履职活动的内容,坚持代表执行职务写实制度;各级代表加强联动,深入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发挥了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常委会通过走访、座谈、信函和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等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畅通了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同时,充分发挥代表接待室的作用,全年共接待代表465人次。五是改善代表履职条件。增加了代表活动经费,一些区县(市)建立了代表活动中心,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和服务。
常委会注意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建设丁香蓄水工程、强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加强城市中小学土地保护、建设二期回民公墓、加快信用制度建设等8个方面、12件议案,认真进行审议,交给政府办理,严格督促检查,及时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并请提出议案的领衔代表参加有关督办活动。市政府对办理代表议案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制定方案,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按计划都有了比较好的进展。对已作出计划、跨年度办理的议案,常委会坚持继续***督办,如对蒲河整治、农村排水站维修改造议案,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视察等形式,保证工程优质按期完成,在防洪排涝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提出的117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加强了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已全部办复。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03件,占60.1%;列入计划解决的366件,占31.3%;因受政策或客观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已向代表说明的101件,占8.6%;代表表示满意、基本满意和同意办理意见的达98.3%。(六)从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出发,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围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采取措施加强自身各项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按照***和省、市委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加强,干部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增强了党性观念、政治观念、全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为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加强理论建设。常委会党组和组成人员加强了理论学习,并通过成立市人大理论研究会,健全有关活动载体和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深入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推进了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委的支持下,决定设立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以加强开发区的人大工作;补充、增加了有关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一步加强了专门委员会建设;选调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充实机关有关部门,改善了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规范列席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意见和机关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有关规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认真学习贯彻***有关通知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为重点,围绕规范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五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决定,协助市委进行督促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在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下,使当前人大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如各级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逐步达到三分之二左右要求、对“一府两院”新设立机构的干部任免和监督、开发区人大工作开展、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监督等问题,确定了解决的方案、措施和意见。同时,在常委会机关为不驻会委员设立了办公室,改善了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办公条件。此外,还加强了对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加强了与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情况交流,加强了与外国友好城市议会之间的友好往来。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是中共沈阳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新进展,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认真改进。主要是:立法工作还须加强计划性,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建设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对人大工作中一些重点问题,如加强和实施对垂直管理行政部门的监督,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规范代表履职行为,以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范围和程序等问题,须加强探索、积累经验。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将会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
二、2006年主要工作
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构建和谐沈阳的关键之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载体。保证市委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新形势和新任务向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沈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把我市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从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沈阳的实际需要出发,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和人民群众迫切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要增强立法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全年拟安排立法项目5至7件,抓好安全生产、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市场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要深入搞好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或与行政许可法等上位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要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具体工作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立法工作机制。要深入推进地方立法民主化,充分发挥各方面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和优势,运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保证地方立法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
(二)切实做好监督工作
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思路,紧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强监督工作。人大的监督要坚持党的领导、集体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的原则,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通过监督工作,使市人大和“一府两院”都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做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对政府监督的目的是推进依法行政。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今年重点围绕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要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保证法定支出和社保支出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和改进部门预算审查监督。要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重点工作的专项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以推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两院”的监督是为了推进公正司法。要支持司法机关实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对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和监管执行机关行使监督权力。要进一步落实常委会制定的司法案件监督规则,对涉法的申诉、控告案件,认真进行梳理分类、分析论证、交办督办,以促进申诉、控告案件的依法妥善处理,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正。要在实践中认真探索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规范监督内容,创新监督形式,完善监督机制。
(三)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客观需要出发,抓住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要紧密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市委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统筹安排常委会审议议题,重点对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城市建设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认真进行审议,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进行探索和实践,推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能力和水平。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监督工作
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和任后监督工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沈阳提供组织保证。在人事任免方面,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干部任用上的知情权,保证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和行使权力,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任后监督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依法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的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促进其依法办事、恪尽职守,关心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今年,要重点对市政府5名组成人员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一名副职实施述职评议。要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任前考查,充分发挥履职“文书档案”的作用,强化对其综合素质、办案情况的考核与监督。
(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要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和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尊重代表民主权利,为代表把握大局、提高审议水平和效能提供方便。要进一步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和责任制,确保议案、建议落到实处,提高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要进一步强化代表职务培训,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水平,不断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要进一步发挥代表团(组)和专业代表组的作用,积极组织代表依法认真履职,加强和规范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履职优秀代表的事迹,交流推广履职经验,发挥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继续为代表履职创造必要条件,提供保障和服务。
(六)不断加强常委会各项建设
围绕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职能作用这一根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各项建设。要加强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决定,认清人大工作的新形势和常委会自身肩负的重任,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抓紧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做到人员到位、开展工作到位。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建设,搞好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为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常委会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坚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和省、市委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全市人民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寄予厚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周围,在中共沈阳市委的领导下,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求真务实,勤奋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沈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