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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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各参保群众: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另行设立参保缴费窗口期。未在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办理参保缴费的,可在窗口期办理参保缴费。窗口期为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窗口期仍执行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30元缴费标准,其中个人缴纳280元,财政补助550元。非特殊情形,在窗口期结束后仍要求参保的,按当年居民医保费全额标准830元缴费。
三、非特殊情形,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即2020年12月25日后)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从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各参保群众及时完善参保手续,及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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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6:17: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