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前公示均安镇百安南路9号铺)
我分局现正受理均安镇百安南路9号铺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设置地点:均安镇百安南路9号铺;
2、广告内容: 盛贊坊餐馆;
3、广告设施规格:底长5.4米;高度1.36米;厚度0.5米;
4、广告类别和结构:门面招牌,铝铁;
5、申请试用期限:2014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23日。
二:申请人和联系方式
申请人:麦盛洪;
联系地址:均安镇百安南路9号铺;
联系人:麦盛洪;
联系方式:180****3462。
本项目的审批公示前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地址:均安镇西堤路22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25508608;传真:25389005。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2014年12月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