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预算单位: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的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工作最关键的环节。通过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
二、编制原则及范围
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坚持以支出预算为基础,实现项目细化的原则。各单位根据本部门财务状况,工作任务和发展计划,按照《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列示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1、政府采购目录中未规定限额标准的通用性项目,不论数量大小、金额大小,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具体编制范围:一是协议供货类。办公自动化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服务器、碎纸机、传真机、速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机等;办公大宗消耗用品:纸张、硒鼓、碳粉、U盘、光盘、移动硬盘。二是定点采购类。会议定点、培训、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加油、印刷、出版。三是交通工具类。公务用车、专用车辆、改装车辆。
2、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限额标准的项目,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单项在5千元以上或者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3、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但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三、填报要求
根据《2014年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采购预算表》的填报需要,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以部门预算为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不得脱离部门预算的约束。各单位要在遵循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精神,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搞好市场调研,通过电话询价、网上查阅、实地咨询等途径获取采购项目的性能、配置、价格等详细信息,同时要考虑产品、服务的升代换级等行情变化,提高采购预算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3、注重贯彻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法律法规,自觉将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的项目依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自觉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自觉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产品等,逐步实现促进国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4、各单位按采购项目、采购品名、采购数量、计量单位、采购资金来源等内容填报,要求填报内容完整、符合逻辑;采购项目按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填报;采购品名按具体的项目细化填报;采购数量、计量单位要求各单位必须填写,车辆保险、车辆加油、车辆维修的计量单位都按“辆”填写,会议服务的计量单位都按“次”填写。
5、公务车辆填报的要求,按照《株洲市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通知》规定填报。另外,服务项目的支出主要是车辆保险、车辆加油、车辆维修总的费用不能超过财政预算安排的交通费。大型会议费、物业管理费按财政预算安排数填报。
各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基本项目均不能漏报,政府采购基本项目包括:车辆保险、车辆加油、车辆维修、大型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宣传品制作费、工程项目和绿化项目等。
四、关于资金来源的填报说明
1、财政预算全额拨款:指由区级财政安排的综合预算经费支出预算数,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表上填报的数据不得突破本单位部门预算表上填报的数据。
2、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指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填报的要求同上。
3、上年结转:指上年未用完或未用结转今年使用的资金。
4、其他收入:指单位自有资金、上级部门补助资金、借入资金(包括世行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
五、上报时间和批复下达
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按照“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各主管部门须审核、分析、汇总下属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各阶段时间安排如下:
1、1月10日前,区财政局下发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1月24日前,各单位根据区财政审核的部门预算控制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报区采购办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各二级预算单位的采购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由主管部门统一编报。
3、2月28日前,区采购办对各部门申报的采购预算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控制数下达各单位。
4、3月15前,各单位根据审核控制数进行调整,并报区采购办。
5、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财政预算后一个月,区财政局将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批复到各单位。
六、执行程序
2014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办理政府采购申报事宜。凡是各部门和单位没有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不再办理该项目的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和协议供货备案手续。
各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区采购办联系。联系电话:0731—28665298,联系人:王巍。
***:2014年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