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医保一体化实施后有关退休后医保个人帐户待遇的热点问答
热点关注: 医保一体化实施后,有关退休后医保个人帐户待遇的热点问答
◆问题:2017年1月1日实施医保一体化改革后,是不是说只要我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有参加我市职工医保,退休后就一定会有医保个人账户呢?
◆解答:这个理解是不正确的。即使是2016年12月31日前有参加我市职工医保,退休后也不一定就有个人账户待遇的。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有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只是退休后享受个人账户待遇的其中一个条件,另外,还须满足享受退休医疗待遇的条件,也就是退休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10年,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退休后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待遇。(补充说明:以居民身份参保的年限是不计算为职工缴费年限的。)
◆知多D:
一、什么是个人账户待遇?
个人账户待遇是指社保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按月划拨资金到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上的待遇。通俗点说,就是您每个月在社保卡医保账户上收到的钱。可用于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支付医疗费用。
二、发放对象及金额
一体化后,医保个人账户的发放对象,根据参保人身份的不同分为以下两类:
(一)缴费类人群,主要指在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人员, 按每月115.39元划入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医保账户内。
(二)非缴费类人群,主要指在2016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享受退休医疗待遇条件的人员,按每月123.63元划入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医保账户内。
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