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丽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明组干〔2018〕19号
关于林丽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纪委监委: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正式任职:
林丽梅、曾永利同志任区纪委监委正科级纪律检查员;
胡爱群同志任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王相瑞同志任区纪委派驻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纪检组副组长。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8年1月30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14:10: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