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转发佛山市政策性岭南特色水果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高明区执行方案的补充说明的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关于转发佛山市政策性岭南特色水果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高明区执行方案的补充通知
问:出台该政策文件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什么相关之处?
答:出台该政策文件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我区岭南特色水果(香蕉、木瓜、荔枝、龙眼)种植救灾减损新机制,减少水果种植户损失,相应提高水果种植户抗风险能力和增强灾后复产能力,促进岭南特色水果种植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问:我区的执行方案与市的实施方案有什么差别?
答:我区的执行方案在遵照执行市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作出了三点调整:一是试点时间调整为:2017年,共1年。二是保险金额调整为:香蕉1280元/亩,木瓜1280元/亩,荔枝960元/亩,龙眼960元/亩;保险费率调整为:7.5%;保费不变,香蕉96元/亩,木瓜96元/亩,荔枝72元/亩,龙眼72元/亩。三是保费承担比例调整为:参保的水果种植者负担20%,市、区、镇三级财政负担80%。其中,市财政负责财政补助资金的40%(即占总保费的32%),余下60%(即占总保费的48%)的财政补助资金由区、镇按照5:5的比例配套解决(即区财政负责总保费的24%,镇财政负责总保费的24%)。
问:是不是购买了保险后,所有损失都会得到赔偿?
答:不是的,该项保险的责任认定是: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果树断茎、死亡或损失产量,且损失率达到 20% (含)以上,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损失率达到 80% (含)以上的可推定为全损。由人为因素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在赔付范围内。“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包括地震、火灾、爆炸、雷击、台风、暴雨、暴风、洪水、冰雹、低温冻害、雪灾、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农业林业)
2017年11月21日
相关文件:关于转发佛山市政策性岭南特色水果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高明区执行方案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