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公司招聘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公资办批准,佛山市高明区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检测工程师
(二)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条件:
1、性别:男性;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
3、专业及学历:全日制理工科大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广东省户籍人口;
5、技术职称:具有汽车维修中级工程师或机电中级工程师职称;
6、技能要求:具有从事机动车检验、维修工作3年以上经验,为人正直,吃苦耐劳,工作认真仔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7、工作职责:机动车检测业务管理与质量把关等;
8、福利待遇:享受部门副职待遇(不低于3000元/月);
9、其他:试用期3个月。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根据有关规定,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1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02号;联系电话:0757-88221839,联系人:梁***。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鉴定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1张。
4、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由区公资办联同佛山市高明区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进行面试。
(二)考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复核
1、体检。分两部分:一是参照事业单位标准进行常规入职体检,二是进行公共场所预防性健康体检。
2、考核。考察拟聘用人选的学习、工作经历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复核参考资格条件。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聘用期内按所聘岗位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佛山市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