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亿隆钢铁门市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亿隆钢铁门市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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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亿隆钢铁门市部新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亿隆钢铁门市部 |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五路530号 |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亿隆钢铁门市部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五路530号(东经112.703916°、北纬22.860112°)。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00m2,总建筑面积为7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生产,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安装通风排气设施,年生产五金配件90吨,年产值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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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电焊机焊烟加强生产车间内通风;车间内经常洒水以保持车间内有较大空气湿度,设置专用焊接区;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开料粉尘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明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固体废物产品、原料废包装材料出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开料金属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设备等噪声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进行消声隔振处理,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控制厂界噪声。各边界外1米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主要生态影响: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没有造成明显的影响。在建设单位做好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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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