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城镇离岗基层老兽医名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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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粤农农【2019】325号)要求,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明城镇从1949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由乡镇(公社)、村(大队、农场、管理区)等委派(雇佣、指定等),在乡镇(公社)、行政村(自然村)、生产队、农场、管理区等区域承担兽医公益服务工作的基层兽医人员,离开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22日前向明城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反映。
办公电话:88831657
联 系 人:陈江
监督电话:88831228
联 系 人:黄敏媛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离岗基层老兽医名册表
明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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