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位实施收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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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为加强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运用差别化收费方式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效率,缓解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府办〔2017〕104号)、《关于高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发改价〔2018〕39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将从2020年2月10日起分阶段实施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实施范围:沿江路(沧江路-文华路)、文华路(沿江路-泰和路)、泰和路(文华路-沧江路)、沧江路(泰和路-沿江路)、荷香路(文华路-沧江路)、文明路(文华路-沧江路)、文昌路(沧江路-星河路)、东华路、宜家路等路段1530个车位。其余路段车位后续分阶段建设收费。
二、实施时间: 2020年1月15日起进入试运营
2020年2月10日起正式实施收费
三、收费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安通运输站场有限公司
四、收费标准:
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
路段 | 收费时段 | 小车收费标准 |
商业繁华路段 | 8:00(含)-22:00(含) | 首1小时3元,后续每半小时1元,最高限价为20元/辆。 |
22:00-次日8:00 | 7元/次•辆 |
24小时内最高限价 | 20元/次•辆 |
一般路段 | 8:00(含)-18:00(含) | 首1小时3元,后续每半小时1元,最高限价为12元/辆。 |
18:00-次日8:00 | 5元/次•辆 |
24小时内最高限价 | 15元/次•辆 |
说明 | 1、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30分钟的,计费从车辆停放起计算; 2、计费时,实行按时计费的,首小时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超出1小时的,计费时间中不足半小时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 3、车辆跨收费时段连续停放的,前一收费时段停放不足30分钟(含)的,按后一收费时段的收费标准计费;前一收费时段停放超过30分钟的,按不同收费时段收费标准累加收费; 4、同一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每24小时按最高限价计费,不足24小时部分按实际收费时段计费,实行按时计费的按每半小时的收费标准计费,最高不能超过最高限价累加收费; 5、其他类型车辆停放的,按所占用车位个数收费,不足一个车位的按一个车位计。 |
五、缴费方式:小程序在线支付、微信扫码支付等。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安通运输站场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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