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三千尺矿泉水厂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价款评估项目事项有效报名机构名单和开展公开摇号活动的公示
佛自然资明告〔2021〕430号
佛山市高明三千尺矿泉水厂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价款评估项目事项有效报名机构名单和开展公开摇号活动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及矿业权评估相关规定,我分局于2021年6月22日发布了采矿权出让价款评估公告,公开选择评估单位承担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出让的价款评估。截止6月29日,共收到有效报名材料的评估单位5家。现按程序公示报名机构名单,并于公示期满后组织开展公开摇号,从而确定本次采矿权出让价款评估中选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网上公示日期: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三、有效报名机构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山东新广信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摇号工作要求
(一)签到时间:2021年7月12日9:30-10:00
摇号时间:2021年7月12日11:00开始
(二)摇号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三楼会议室。
(三)有效报名机构代表请携带本单位合同专用章、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摇号工作人员的单位证明、委托书等材料。
(四)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权。
(五)摇号按照1:3摇出,依次为中选评估机构、候选评估机构一、候选评估机构二,当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时(应出具书面材料),候补评估机构一、二依次替补。
五、委托承诺及签订合同
(一)签订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4日。
(二)签订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三)中选单位向我分局递送承诺书后,与我分局签订采矿权价款评估委托合同。
(四)当中选评估机构和候选评估机构均放弃承担评估项目时,本次公开摇号工作将作废。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对公布的有效报名机构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意见我分局将核实解决。
(二)有效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后,我分局按公告的时间和地点开展摇号工作,并通知所有参加单位。我分局将做好电话通知记录,对因参加单位自身原因而不能告知的,由参加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在规定时间内未派员到达摇号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
七、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自然资源高明分局地质矿产与测绘信息管理股, 邮编:528500。
2.联系电话:0757-88823580。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话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