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公布高明区2021年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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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防汛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我局落实了2021年全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相关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如因工作变动、人员调整,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承担同等责任。
特此通知。
***:高明区2021年度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xls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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