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2021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报
通报2021107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南海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的意见》(佛府办〔2018〕30号)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专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已于2021年8月下旬开展了有关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采取询问、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了建筑节能工程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环节各建设责任主体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了在建民用建筑项目5个,包括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2个大型公共建筑项目、1个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个别项目未按图纸要求设置保温砂浆层、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与设计要求不一致、监理单位未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材料见证人员非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技术人员等情况。具体详见***1。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结果,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整改回复方面
1.被检查项目的设计单位应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整改后的设计文件须送项目原审图机构复审,相关复审意见应在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我局,回复模板应参考***2。我局对逾期整改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曝光。
2.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正,并由对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复查通过后报我局,除此以外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在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相关回复意见报送我局。
3.需要修改完善的设计文件如涉及规划、人防、消防等变更内容的,设计单位应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4.需要设计文件变更的项目,应在佛山市施工图联合审查一站式服务平台完善变更手续,以备日后抽查。
(二)诚信扣分方面
我局对以下行为予以通报曝光,并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处理:
1.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行为。
2.湘潭市宏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未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未履行材料见证送检职责的行为。
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存在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的行为。
3.广州瀚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建筑节能专篇和建筑设计说明中个别材料厚度不一致,现场也没有交底记录予以说明,导致施工选材不明。
具体处理措施详见***3。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力度。每年抽调监理、施工等单位人员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使各方责任主体的法规意识和节能意识普遍提高,使有关人员在工程项目上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管理。
(二)区、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督促相关建设责任单位按规定程序要求做好检查回复工作。同时,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隐蔽性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和验收环节监督管理,监督各方建设主体落实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对未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和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参建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各自主体责任,履行建筑节能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建筑节能等各项规定、标准、要求,同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健全节能管理工作制度,提高节能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实施建筑节能工作水平。
***1:检查结果汇总表 (房屋建筑工程).doc
***2:检查意见回复模板.doc
***3:诚信扣分情况明细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