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理顺镇街司法所管理体制
禅城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建议:
尽快理顺镇街司法所管理体制
8月22日,禅城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肯定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并建议要着力解决好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尽快理顺镇街司法所的管理体制。
会议由禅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永康主持,禅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强、黎碧灶、罗永根、贺友生、国兴华、林秀娟参加了会议。禅城区副区长梁炳军及相关区直部门、镇街人大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首先学习了《审计法》,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以及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报告,并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在开放、透明的信息化条件下,司法行政工作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经过此前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该项工作的走访调研发现,由于镇街司法所由原来的区司法局为主管理变为由镇街管理,在人员任免、调动、工作积极性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被认为是造成系列问题的症结所在。
禅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陈永共说,司法所由原来与综治中心合署办公变成了综治中心的一个下属机构,工作受困,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参与此次调研的罗永根建议,区政府应依法落实镇街司法所作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与镇街双重管理的问题,要采取以司法局为主的方式,将司法所的人事任免权调整为由区司法局行使,并征求镇街意见。
“区政府应该尽快出台文件,理顺镇街司法所的体制问题。”禅城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蔡雄在会上呼吁。他说,镇街司法所是推进社会基层法治、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只有让司法所回归到镇街大部门的职能本位,相对独立地运作,才能保障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有效开展。
禅城区人大代表钟坚认为,禅城区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在佛山五区是首创,也是禅城的特色,政府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在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审核及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等环节尽可能让法律顾问参与。
当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财政局分别就2014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作了报告。冯永康指出,今年上半年,禅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总体向好,部分指标呈现平稳回升的可喜态势,但今后区政府要更加重视民生,建议以后要把人民幸福指标也写进报告里。
另外,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区柱明为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局长。(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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