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对未参加会议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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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2日发表
禅建发〔2016〕769号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2016年11月11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暨城市管理(扬尘治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我区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在我区有在建项目的区外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佛山分公司负责人,区内所属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参加会议。从到会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但仍有部分企业不假不到,缺席会议。
为严肃会议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现对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诚信扣10分处理。希望被通报的企业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端正会风、提高效率,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11月24日
(禅建发[2016]769号)关于对未参加会议单位的通报(已盖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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