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召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
4月7日,禅城区召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构建公共法律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区直22家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各镇街党委(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和分管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司法所所长,以及牵头单位的工作责任人共40多人参加会议。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柱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区委副秘书长何景灿主持会议。
会上,何景灿副秘书长传达了全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区司法局局长梁梓熙对《禅城区构建公共法律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实施方案》作情况说明;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副书记先后上台作表态发言,表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动构建公共法律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
区柱明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是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的有效手段,是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愿望的积极举措,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要顺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为实现依法治区,建设法治禅城作出新贡献!为此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群众热切期盼的现实要求,是有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重要保障。要从大局出发,从中央和省、市的层面去认识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清醒认识到,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时代的要求,是依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途径。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随着禅城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整个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公民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平等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和法律保护的愿望更加强烈。针对这种时势,区委、区政府先后在今年3月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构建覆盖全区、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社会营造“百姓的意见有人听、百姓的投诉有人管、百姓的抱怨有人问、百姓的幸福有法护”的法治氛围,让百姓尽享法治的成果。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力争到2015年底,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多方参与、管理有效、优质便捷、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明确要求,强化措施,加快推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围绕法制宣传育民服务、法律行业便民服务、人民调解和民服务、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安帮矫正安民服务等五大主题,采取12项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要把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用战略的眼光、创新的方法和系统的思维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首先要健全服务网络。镇(街)、村(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也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阵地。《实施方案》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原则,强化基层服务一线,一切工作都是着眼于基层发展,着眼于基层群众自身需要。因此,要花大力气健全服务网络,重点是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设。目前,区的中心平台已建成运作,实现基本设施配置、基本服务进驻、法律服务人员在岗“三个到位”,正面向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镇街和村居实体平台要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社区服务中心搭建。要切实按照《佛山市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指引》的要求,规范服务平台外观和内部标识,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三级实体平台,并分别于4月底和6月底前完成全区镇街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设的任务。其次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队伍,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突出“内部职能融合”和“横向联动拓展”两个重点,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之间有机协调的工作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完善法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形成部门联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综合法律服务合力。要充分发挥“三官一师”直联机制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再次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的是公民最基本的法律服务需求,要以民生领域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加强工作引导,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民生、面向贫困弱势群体,大力拓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促进基本民生工程建设。要探索法律顾问制度延伸到镇街机制,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做好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稳步推进“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预防性功能,做好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着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保障。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系列***精神和中央、省委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摆上日程,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镇街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方案和年度计划,提出本地公共法律服务目标任务,拿出推进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研究出台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配套政策措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区委办已专门下发文件,成立了全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区司法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常工作的职责,其他20几个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各负其责,统筹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