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省法院优秀女审判长禅城法院法官陈英姿
文/佛山日报记者曾伟荣通讯员禅法研 图/本报记者崔景印 禅城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英姿是该院第一位法律科班出身的法官,她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疑难复杂案件600余件,无一被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被当事人投诉,近日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女审判长”称号。 创造性适用法律 黎明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和黎明电子服务有限公司由于招生规模过大,经营状况下滑,且经营中存在违规操作,2003年8月18日被教育部门责令停止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400多名学生向法院提起追讨培训费的诉求,矛盾一触即发。 作为该系列案的主审法官,陈英姿感到压力重重。进入审理阶段,陈英姿遇到更为棘手的问题:无论是黎明学校还是黎明公司,财产已丝毫无剩。如果案件就这样判令两被告退还学生的培训费,裁判的结果对400多名学生来说无异于一纸空文。 后来,陈英姿通过调查发现被告黎明公司实际上属于家庭式经营,公司组织机构混合,业务混同,财产混杂,4名股东经常随意支配公司的财产等一系列案件背后的事实。陈英姿立即向合议庭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否定黎明公司的法律人格,追索股东个人的法律责任。 为谨慎起见,陈英姿与其他合议庭成员一起查阅大量的相关法学论著和法律法规,最终合议庭达成一致意见:否定黎明公司的法律人格,追加4名自然人股东为被告,并依法查封了股东的财产。在谈到判后感受时,她说:“一名优秀的法官,必须学会将死的法律活用到具体的案件中。在这件案件中,我引以为豪的不是我创造性地适用了法律,而是我较好的保护了480名学生的利益。” 当案件经佛山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后,二审的审判长黄学军特意打电话给陈英姿说:“你的判决书写得太精彩了!” 四处奔走为当事人排忧 在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陈英姿坚决做到“四心”:做当事人说服教育工作要有耐心,帮助当事人排忧解难要有诚心,平息当事人矛盾激化要有恒心,评判当事人是非曲直要有公心。 陈英姿曾审理了这样一件离婚纠纷,一名中年妇女李某来法院起诉称,她几年前患精神病,丧失了劳动能力,靠救济金度日,她的丈夫非但不予扶助,还日日酗酒,有家不回,喝醉酒就回去殴打她,她要求离婚。法院立案后,男方不仅辱骂李某,甚至还到法院大吵大闹。陈英姿面对前来诉苦的李某,建议她的律师对她的民事行为能力申请鉴定。后来还塞100元钱给李某解燃眉之急。同时,陈英姿设法找到李某丈夫的亲友、老乡和旧同事,说服他们向李某丈夫作思想工作。被“家访”的亲友被陈英姿的敬业精神和善心所打动,次日就做通了李某的丈夫的工作。三天后,李某丈夫来到法院,同意离婚,并自愿将财产全部留给妻子,作为对妻子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