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扶办〔2018〕33号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扶持老区发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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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5日发表
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
资金(扶持老区发展)计划的通知
后宅镇山顶村: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17年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扶持老区发展)5万元,现下达给你村,请严格按财政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的规定使用并尽快组织实施。同时,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须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项目及金额等进行公示,做好项目验收、工程结算和项目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南澳县扶贫办 南澳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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