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区级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五期
一、抽查概况
根据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做好潮阳区2018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潮阳食药监〔2018〕85号)的文件精神,《关于做好潮阳区2018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潮阳食药监〔2018〕78号)、《关于做好潮阳区2018年餐饮具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潮阳食药监〔2018〕80号)、《关于做好潮阳区2018年食盐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潮阳食药监〔2018〕81号),《关于做好潮阳区2018年饮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潮阳食药监〔2018〕86号)、《关于做好潮阳区2018年速冻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潮阳食药监〔2018〕87号)、我局委托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潮阳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二、食品抽检信息
本期潮阳区对食盐质量、流通环节领域、餐饮环节领域、品专项、速冻食品专项等抽检155批次。合格154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9.35%,上述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表),我局已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苯甲酸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生产企业依靠添加防腐剂来控制细菌繁殖,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量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苯甲酸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1、2018年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合格产品信息(第五期)
***2、2018年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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