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1年2月4日作出的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2月4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11日(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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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海阳海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养殖浮球生产项目 | 海环报告表[2021]007号 | 2021年2月4日 |
2 | 海阳市力奔力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乳胶拉力带,乳胶拉力圈成型车间 | 海环报告表[2021]008号 | 2021年2月4日 |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1]007号 海阳海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养殖浮球生产项目位于海阳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街12号,项目北侧为海阳丰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东侧为烟台汉都金属制造有限公司,西侧为瑞鑫机动车检测中心,南侧为深圳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741687°东经121.204423°.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00m2,总建筑面积1200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赁已建成厂房购置3条PE浮球生产线,4条PET浮球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生产环保塑胶PE养殖浮球225万个,环保塑胶PET养殖浮球300万个.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用地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审查可行.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产品须符合 2,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产生的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与海阳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接纳处理协议进行处理. 营运过程中应针对化粪池,循环水池,废水收集和输送管道,一般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可能产生跑,冒,滴,漏的环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密封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吹塑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须满足 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并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粉尘)的排放量. 厂界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过程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隔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 5,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须满足 营运过程产生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分类集中收集,暂存场须满足 员工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与环境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按照 7,严格落实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控制VOCs 0.158t/a以内)及与海阳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签订污水接纳处理协议指标,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8,落实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1]008号 海阳市力奔力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乳胶拉力带,乳胶拉力圈成型车间(改扩建)位于海阳市行村镇政府驻地,海阳市力奔力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E 120°54′44.22″,N 36°39′53.80″).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437.22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一座,现有拉力带生产线,热风炉整体搬迁至新车间,同时新增拉力圈生产线.优化平面布局,调整辅助物料储存位置,将现有工程辅料仓库1中的乳胶促进剂,乳胶防老剂,以及新增凝固剂储存于新建药品库;现有工程辅料仓库1中的硫磺储存于新建硫磺库.本项目不涉及乳胶硫化工艺,无新增乳胶硫化产能,项目建设前后乳胶拉力带产品产能不变,减少拉力器胶管产能增加乳胶拉力圈产品,各类乳胶产品总产能不变.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拉力带50万套,拉力圈10万套.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在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70687-29-03-052453),项目选址符合海阳市行村镇人民政府区域规划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 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审查可行.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及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落实 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行村镇康达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均不外排. 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应做到合理的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并加强运输过程中监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加强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措施,避免雨季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 2,严格落实营运期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设计,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 新增生产废水应集中收集经厂区内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营运过程中应针硫磺库,药品库,拉力带生产区,拉力圈生产区,表面处理区,危废暂存间,污水输送管线等区域做好重点防渗,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密封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 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对拉力圈挂料,烘烤废气,拉力带挂料,烘烤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应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拉力圈,拉力带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应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台热风炉均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废气由现有同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氨排放浓度须满足 项目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并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粉尘)的排放量.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浓度须满足 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过程应进一步优化布置方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对噪声大设备应单独布置并采取消音,隔音,基础上加装减振,厂界噪声须满足 3,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补充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按照 4,严格落实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控制在SO2 0.10t/a,NOx 0.26t/a,颗粒物 0.02t/a,VOCs 0.209t/a,以内),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5,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的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时对已取得排污许可进行补充调整.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