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大鹏新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备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有效实施“科技兴安”、“人才强安”战略,积极调动社会各界专业技术力量,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决策功能,有效促进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新区安委办拟对新区安全生产专家库人员进行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规模及分类
根据工作需要,新区安委办决定在原专家库人员基础上,新增一批各领域专家,将专家库规模扩增至100人左右,同时划分为14组,分别为:建筑安全组、消防安全组、交通安全组、水上交通安全组、危化品安全组、工矿商贸安全组、特种设备安全组、职业健康组、燃气安全组、电力和机电安全组、应急救援组、自然灾害组、通讯和信息安全组、综合组。
二、专家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政治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作实绩特别突出、有特殊专长;具有相关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水平和企业安全管理经验;
(三)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从事安全生产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整治、事故调查和抢险救灾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四)愿意为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并且能够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活动。
三、推荐方式
(一)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推荐
按各分管行业、领域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行业内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公务员除外),推荐组别及人数要求见***2《各行业领域推荐专家人数分配表》。
(二)网络征集,个人自荐
通过网络平台征集。自荐人可在网络平台(http://www.dpxq.gov.cn)自行相关推荐表并按要求填报。
四、入库专家确定
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人员均需提交《大鹏新区安委办安全生产专家推(自)荐表》(见***3),由新区安委办组织专家遴选委员会对所推荐和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将公示遴选结果,颁发专家聘书。
五、工作要求
(一)请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3、4)于1月5日前报送新区安委办。
(二)自荐人员将***3于1月5日前报送新区安委办。
特此通知。
***:1.专家组别与专业说明
2.各行业领域推荐专家人数分配表
3.新区安全生产专家推(自)荐表
4.新区安全生产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
大鹏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