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侨试验区2019年度促进产业发展政策奖励资格认定结果的补充公示
11月2日至9日,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官网公示2019年度促进产业发展政策奖励资格认定结果,公示期间,收到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认定结果的相关意见反馈。该司反映在报送申请材料时,部分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因税务流程原因未能及时提交,导致提交的纳税证明未能完整体现该司2019年度实际上缴的企业所得税额,经提交有关补充证明材料后,该司请求我管委会对其奖励申报结果进行补充认定。根据2019年3月23日出台的《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汕华管委知〔2019〕7号)相关规定,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对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这部分完税证明进行补充认定,该司优质企业奖励原认定公示金额为1,217,890.65元,根据补充提交的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补充认定后的奖励总额为1,550,374.76元。
公示时间:7天(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
受理单位: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88652909;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168号国瑞信息大楼二楼210;邮编:515041)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