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的公示
根据《关于明确我市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2015〕369号)的规定,现对陈锦坤、纪梓瀚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6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88***5046。
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名单
申请人 | 所创办的企业名称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元) | |
陈锦坤 | 广东大鑫塑胶有限公司 | 5000元/人 | 5000 | |
纪梓瀚 | 汕头市阳米商贸有限公司 | 5000 | ||
合计 | 2人 | 大写:壹万元整(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