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倡议
社会组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桂民办函〔2021〕382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确保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安全有序运行,现需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为此,平桂区救助管理站向社会组织发起如下倡议:
一、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以及遇有恶劣天气时的集中巡查救助,重点排查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露宿区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求。
二、由于我辖区内没有儿童福利院,平桂区弃婴(贺小莲)一直寄养在八步区福利院。为保障在托养机构弃婴基本生活,为弃婴购置过冬救助物资。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需要服装、鞋子、袜子等日用品及泡面、八宝粥等食品。
授人玫瑰,手有余香,奉献爱心,收获希望。我们诚挚期待各社会组织都能伸出援助之手,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和弃婴,积极参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为他们的生活奉献一份爱心、贡献一份力量!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王小英 联系电话:182****2977)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