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喜财(汕头市龙湖区雅谷洗涤用品厂)生产销售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的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洗衣液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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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详细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粤汕)质监罚字〔2017〕7号 |
处罚名称: | 张喜财(汕头市龙湖区雅谷洗涤用品厂)生产销售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的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洗衣液产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汕头市龙湖区雅谷洗涤用品厂于2016年8月20日生产的40瓶洗衣液产品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均不符合国家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五十六条 |
处罚结果: | 处以罚款 12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雅谷洗涤用品厂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L5573818-7440****0018555 |
法人代表姓名: | 张喜财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6 |
处罚机关: |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地方编码: | 440500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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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09:30: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