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部门解决执法不公等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执法公信力,交警部门自2008年12月19日至2009年1月18日在全市开展规范执法教育整顿活动,重点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重执法、轻服务等问题。
据悉,此次开展规范执法教育整顿活动中,交警部门将围绕群众反映的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并研究整改意见。具体包括: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时,随意扣留车辆和驾驶证甚至不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放车不按规范,存在与非法中介或“黄牛党”合作,从中谋利的问题;行政处罚尺度把握不准,简单罚款了事;执法程序不严格,民警擅自单独上路执勤等问题。
交警部门负责人称,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对落实专项教育整顿情况,落实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机抽查今年以来办理的交通违法处理案卷和事故处理案卷,进行执法办案质量考核评价。 (记者林馥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