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君说纪第二十二期共产党员能否有宗教信仰
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
也曾有党员向清风君咨询:清风君,党员能信仰宗教吗?
答:******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给出了明确答案,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
问:不允许党员信教是否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答: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对一般群众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
共产党员为什么绝对不能有宗教信仰?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
2002年的《***、***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在2016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党员干部信仰宗教有什么危害
2011年12月,全国政协民宗委主任、时任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在《求是》杂志上刊文,深刻剖析了党员干部信仰宗教的危害:
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
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总之,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2016年4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指出,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党员干部,算命看相,烧香拜佛。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
这些落马高官“不问苍生问鬼神”
2017年8月21日,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汉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罗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报指出,罗涛“在得知组织调查后,不是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争取宽大处理,而是向‘大师’求符化解,随身携带‘保命护身’的符咒以保自己不被组织查处……”这是我国查处的又一起“不信苍生信鬼神”的典型案例。
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一大批落马官员被曝失去信仰,“不信苍生信鬼神”。据《法制日报》2016年5月报道,2014年至2016年,中纪委官网通报党纪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中,有7人涉封建迷信。其中,5人为省部级领导干部,2人为厅局级领导干部。
5名省部级包括: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武钢集团原董事长邓崎琳、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白雪山、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国台办原副主任龚清概;2名厅局级是: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思福、福建省厦门市原副市长李栋梁。
除此之外,还有刘志军、阳宝华、朱明国、韩桂芝等落马高官被曝出大搞迷信活动——
❂ 刘志军:在原铁道部大门放石狮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为求“平安”,长期在家烧香拜佛,还在办公室里布置了“靠山石”。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院,原铁道部大院门前,有一对石狮子,据称是刘志军在2008年4月28日之后命人安放在门口的,其目的是“驱邪震祟”。
❂ 阳宝华:听“大师”建议大门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到某市担任书记后,一名和他走得很近的“大师”对他说,市委大院的门口正对着一块“墓碑”,官运要受影响。当时该市委大院门口正对的一幢大楼看上去确像一块碑,阳宝华因此信以为真,将市委大门改了方向。
❂ 朱明国:在机场给“大师”下跪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别墅里供奉着数尊神像,而最信奉的是王林。朱明国在海南任职期间曾被人举报,仕途遭遇危机,王林表面上是在地下室连续“作法”两天两夜,实际上则是利用自己在官场的关系网助朱明国过关。朱明国脱险后专程去感谢王林,在机场见到王林时,当着众人的面给王林下跪。
❂ 韩桂芝:专门在房间里设计佛龛
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曾专门找人在房间里设计了佛龛,供奉泥佛、瓷佛、金佛三种佛像。还借外出开会考察之机,跑遍各地名山古刹、佛教圣地。在被“双规”后,她竟经常面壁唠叨:“佛啊,你为什么不保佑我!”
如何处置党员干部“不信苍生信鬼神”
《***纪律处分条例》这样规定:
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近日,***印发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
第六十二条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如何做?
1.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正如《国际歌》唱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按照《党章》规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做一个彻底的马克思主义者信仰者、践行者。
2.正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但是,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信仰,就是选择了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如果共产党员要信仰宗教,那么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
3.正确看待宗教信仰的群众
***说过:“我赞成有些共产主义者研究各种教的经典,研究佛教、伊斯兰教、耶稣教等等的经典。因为这是个群众问题,群众有那样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只红不专。”
***在2015年5月18日至20日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既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做一名忠于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者,又要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团结引导信教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