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山街道首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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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10月17日,记者从园山街道办事处获悉,为不断创新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该街道在全市率先出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安全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并在全区率先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开出罚单。
据了解,该规定主要从强化组织保障、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经费保障,以及强化政府监管和处罚措施六大方面具体落实。包括,要求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由董事长担任安委会主任。要求股份合作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董事长、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成员、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公司物业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要求股份合作公司及其分公司必须建立每月一巡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股份合作公司将给予限期整改、“三书预警”、约谈、通报、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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