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深圳市平湖股份公司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的公示
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1宗非农建设用地部分指标调入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0年12月18日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将宗地号为:G05414-6055,划定用途:工业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调入11586.26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上述非农建设用地调整事项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已完成会议决策程序并予以公证,且经过平湖街道办事处审议通过。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一楼公告栏
(二)龙岗区政府网(www.lg.gov.cn)
三、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12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粤联系电话:85238615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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