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制定发布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听证报告
为落实龙岗区委、区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要求,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应当组织听证”,同时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的指导意见》,龙岗区文体旅游局于2016年8月9日下午15:00-17:00在龙岗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242会议室,对制定发布《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举行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按照省、市相关规定,龙岗区文体旅游局于7月6日在《深圳侨报》、龙岗政府在线发布了听证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到9位听证参加人,均符合条件;于7月18日在《深圳侨报》、龙岗政府在线对听证参加人名单进行了公示,没有收到异议;7月28日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按照规定向9名听证参加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背景材料;8月9日听证会正式举行。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13人,其中首席听证人兼主持人由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张有菊担任;听证人由龙岗区文体旅游局体育事业促进科副科长黄江安、文体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建新担任;听证陈述人由龙岗区文体旅游局编制本规划的牵头人李新玉担任;书记员由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科副科长易玉锋担任。通过自愿报名以及相关部门推荐方式共产生9人参加听证,其中区人大代表2名,区政协委员1名,相关街道市民代表6名。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9人,实到8人(1名人大代表因出差不能出席),符合有关程序规定。
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陈述了听证事项的具体内容、依据和相关背景,听证参加人按照顺序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出解释和说明。
二、陈述人对听证事项的意见
(一)2014年5月深圳成为十八大后第一个以城市为基本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目标,2016年深圳市委提出“东进”战略。为此,龙岗区提出建设成为以创新创业为主要特质、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深圳“东部中心”,打造深圳东进战略核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低碳绿色发展引领区。在此背景下,按照十八大以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对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相关要求,在《龙岗区综合发展规划(2014—2030)》的指导下,紧密结合龙岗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为更好地完成起草任务,2015年3月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启动项目编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结合龙岗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状况,起草本规划的初稿。2015年4月,在初稿的基础上,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进行了内部讨论、修改,完成本规划的初稿。2015年6月至8月,进行了两次公开意见咨询,涉及13个职能部门、8个街道以及区文体旅游局内部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征询并吸纳了多方意见和建议,并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完善。2015年9月,召开了本规划的评审会,邀请相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一致同意该规划通过评审。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十多次修改,于2016年5月将送审稿报区领导审阅。
(三)本规划以“高端文体中心、普惠文体城区、幸福乐活家园”为总体目标,进一步构建珠三角知名的高端文体中心,提升龙岗文体事业的区域影响力,以先进的文化体育发展为重要抓手,推动高端人才、创新人才聚集,加快创新型城区的建设,促进龙岗区“产城融合、创新驱动”发展;以公共文化体育事业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改善人居环境和就业环境,增强市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提升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使龙岗成为宜居宜业、精彩乐活的幸福魅力家园。上下协同、内外互动,最终建设成深圳东部“文体高地”。
(五)本规划主要特点:一是坚持对标高端与产城融合相结合。一方面主动对接美国硅谷、伦敦南岸等文体集聚地区的文体发展模式,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与经济转型发展紧密结合,支撑龙岗实施高端引领、创新驱动战略。另一方面考虑到龙岗区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区二次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支撑“产城融合”发展,本次规划提出要满足城市中不同人群的多层次的文化体育需求,提升城市内涵、增加认同感。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统一。坚持市场化方向,在政府引导下,建立和培育以市场为主体、政府保基本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三是坚持差异化发展与特色凸显相统一。继续实施“差异化赶超”,依托龙岗“山环水润”的生态优势,国际大学城、“硅谷直通车”等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优势,主打“生态休闲牌”、“户外时尚运动牌”、“国际高端赛事牌”、“大型文体演艺牌”、“国际大学园文化牌”、“客家民俗文化牌”,形成适应龙岗战略、依托龙岗优势、突出龙岗特色的深圳东部“文体高地”。
三、听证人对听证事项的意见
(一)8名听证参加人就即将发布的《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发表了意见,普遍表示:
1、本规划对龙岗区文体事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科学地分析,有针对地提出了2016-2020年龙岗区文体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分项目标、具体任务、实施举措,项目库覆盖面广,顾及到了多层面的市民文体需求,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要求;前期调研认真扎实,问题分析客观准确,目标制定科学合理,实施思路清晰得力,体现了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本次听证会程序合规合法,组织有序,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
(二)参加听证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1、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力度,尤其要加快街道级文体中心建设,以满足基层市民的文体需求。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配建公共文体设施,以服务来深建设者。全面实施公共文体设施建设、管养一体化。
2、大力推进客家古民居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突出客家文化特色,尽快建成区级公办博物馆。
3、加强文化、体育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工作,对社会组织文体人才培养加大扶持力度。
4、根据需求导向,多举办市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将文体公益培训常态化。积极推进竞技体育发展。
5、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整合各种可利用资源,协力推进辖区公共文体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