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个部分内容组成,分别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卫生监督综合大楼908办公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1500,传真号码:0755-89551030,QQ邮箱315637931)。
一、概述
2015年,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本局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可从多种渠道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并根据上一年度实际情况,指定了专人负责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本年度内容保障上取得了较大进步。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条例》和省、市、区的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整理、更新和报送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和《龙岗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制定了实施方案,编制了《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程序和监督,落实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内容,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进行整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局机关科室年度绩效考核中,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报送情况和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此外,为保证我局网站的内容和更新,在各科室设置了信息联络员,按时提供素材,为网站内容建设起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预先审查我局政府政务信息,明确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
二是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三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均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工作类、资金信息类和其他类。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5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57条;资金信息类3条;其他类信息421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对2015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根据区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15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在网上公开发布,制作了政务公开的内容目录,按照机构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资金人事信息、公共服务等类别,重点公开了我局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对最新的信息予以及时公布。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为方便群众办事,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的方针,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一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开设专栏;二是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滚动显示;三是设置政务公示栏;四是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微博、相关业务宣传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等形式,增大公开的信息量和覆盖面,为公众了解需要的信息提供了更多的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201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2015年,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内容建设上,更新及时性方面有了较大提升,服务群众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特别是专人管理后,保障了网站的内容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同时也完成了今年***对全国政府网站的普查工作。但在工作中也发现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不足,有小部分小组成员对工作重视不够,对于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分清是否需要公开,执行制度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改进措施:
(一)加强政府公开工作宣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加强学习, 定期进行培训,以实例说明讨论,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对于已建立的信息公开制度,在本年度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区政府文件的相关精神重新修订,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及时公布落实新制度。
(三)建立审核责任制,对于公开的信息,由相关专业的业务科室把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在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并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