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报名考试和继续教育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高栏港经济区2015年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年审)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
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但未取得省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其他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教材由考生自行通过广东考试网www.gdgzbook.com购买。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统计局颁发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 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0日--2015年7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四) 报名地点:
1、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2楼1202统筹发展局 陈先生 7268228
2、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平沙镇休闲游艇管委会306室 黄*** 7266300
3、除以上报名地点,报名者可在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及香洲区报名,有关通知请登录珠海市统计局公众网-通知公告
(http://www.stats-zh.gov.cn/tzgg/201506/t20150602_300741.htm)。
(五) 报名费用:免费。
(六) 考试安排:
1、全国统一考试时间:9月20日(准考证领取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
具体安排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09:00----11:00;《统计法基础知识》:14:00----16:00。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及《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一份(请看***)。
2、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相片3张。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交验)及其复印件(A4规格)。
4、符合免考《统计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请看***)的申请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交验)及复印件。
二、关于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年审)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05至2013年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而取得证书并在2014年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1、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2楼1202统筹发展局 陈先生 7268228;2、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平沙镇休闲游艇管委会306室 黄*** 7266300。
(三)报名提交的资料:
1、 报名时在《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中登记个人信息。
2、校验身份证(不需复印件,验后即退还)。
3、上交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组织考试:
统计继续教育考试采取开卷、笔试的形式进行。按规定参加全市统计继续教育的人员,在学习、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者,由市统计局将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统一记录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栏内。
(五)收费标准:
统计继续教育不收取费用。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统计局
2015年6月8日
***: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2.《统计从业资格报名表》
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1科)目录》
4.《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
P0201***********37084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