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鑫商圈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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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公 告
鑫商圈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兹有你单位史变霞向我局申请欠薪垫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我局已依法受理该欠薪垫付申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现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限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在2020年2月1日前到我局接受调查(调查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调查地点:深圳市盐田区行政文化中心431室,联系人:蔡晓亮、陈旭东,联系电话:0755-25228423)。
如逾期不至,我局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十五、十六、十八、十九、二十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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