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部门机构设置:
(1)行政科室5个:办公室、住房保障科、物业监管科、住房和建设审批科(建筑管理科)、施工管理科;
(2)行政执法机构1个:综合执法大队(燃气大队);
(3)直属事业单位2个: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深圳市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建筑业、燃气业、物业管理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规章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2)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
(3)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专项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5)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
(6)承担规范和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
(7)承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
(8)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9)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或工程项目。
(二)人员构成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现有在职人员41人,退休人员 32人,合计73人。其中:行政单位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32 人,雇员2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0人,雇员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15年年度工作任务:
1、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工作。
(1)、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
(2)、加快老旧住宅区燃气管道改造等工作;
(3)、扎实推进老住宅区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4)、全面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2、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意识,着力加强综合执法工作。
(1)、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继续深入***“物管”困局;
(3)、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3、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确保依法依规履行各项职责。
(1)、认真开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
(2)、继续抓好“五个体系”质量提升行动;
(3)、继续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工作;
(4)、强化建筑安全质量监管服务;
(5)、进一步加强基金追缴和使用工作及城建档案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97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5.95万元,其他收入16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97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75.95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936.42万元,占47.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39.53万元,占52.61%,主要支出项目有城乡社区支出989.53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9.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5 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0 辆,购置支出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4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8.15 万元,平均每辆4.54 万元(其中3台为执法车)。
2.公务接待费支出0.65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接待专家费用。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住建局.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