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3月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农中校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从”,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推进平安防城港、法治防城港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着力营造“三大生态”、率先实现“两个建成”、奋力谱写新时代防城港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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