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珠海同步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设置珠海同步齿科前山口腔门诊部的批复
珠海同步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珠海市香洲区翠微西路54/56号商铺,设置珠海同步齿科前山口腔门诊部。请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及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内容筹建,筹建完毕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业。涉及建设、消防、环保等问题时,请径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并按其意见办理。
此复。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5日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珠香卫计机构设字〔2018〕 第7号
珠海市同步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别:口腔门诊部
名称:珠海同步齿科前山口腔门诊部
选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微西路54/56号商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6张牙椅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口腔科
投资总额:100万元
其他: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9年6月26日止。
批准机关: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