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和项目计划方案公示
现将平南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和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自治区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00万元),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目标任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具体安排方案和项目计划如下(详见***):
一、资金安排方案
安排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衔接资金200万元(详见***1)。
二、资金实施项目计划情况
安排到县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农业农村局各100万元
实施产业以奖代补项目,主要用于脱贫户、监测户种植水稻、柑橘、龙眼、中药材等、养殖鸡等项目(详见***2)。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平南县乡村振兴局
平南街道朝阳路865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7822955、pnxxczxj@163.com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平南县委统战部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