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环保工作自查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保障体系
结合我局职能实际,局领导对做好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副职为副组长,有关股室及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并建立了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和责任制,统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生态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我们把宣传《环境保护法》和环保知识列入“八五”普法宣传内容,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利用圩日通过法制宣传、展板、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普及环保知识,使环境保护工作意识深入人心。2021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累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3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5万份,形成了良好的环保氛围。
三、强化执法监督,提升生态环境治理
作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我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的监督力度,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围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等方面内容,梳理汇总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督办整改,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取得实效。
桂平市司法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