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河长办组织观看水利部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视频会议
2018年1月26日上午,水利部办公厅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视频会议。根据省、市会议安排,我区在区水务局4楼会议室设分会场,区河长办副主任、区水务局局长黄悦民及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本次视频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抓紧建立湖长组织体系,把所有湖泊纳入湖长制工作范围,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二要加快建立各级湖长职责,坚持领导带头,党政同责,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细化、实化湖长职责。三要做好与河长制工作的有效衔接,统筹抓好河流和湖泊管理保护,将湖长制目标任务纳入河长制,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四要全面落实实施湖长制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应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确保河长制湖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