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金湾区社区矫正中心开展首次训诫谈话
金湾区社区矫正中心开展首次训诫谈话
2018年3月19日,金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和抽调戒毒警察对社区服刑人员贺某进行了一次严肃的训诫谈话。通过训诫谈话,对难管的服刑人员起到了威慑、警醒作用,更好地教育、挽救社区服刑人员。
社区服刑人员贺某自去年入矫以来,矫正态度不端正,未经司法所批准,擅自外出越界等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累计被区司法局给予书面警告两次。但该服刑人员仍不悔改,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无故没有按时到司法所报到,教育学习迟到,司法所多次教育贺某仍不端正态度。针对贺某的情况金湾区社区矫正中心,依法开展了一次严肃的训诫谈话。
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和戒毒警察对贺某的违纪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要求贺某必须做到24小时定位手环开机,接受司法所的定位监管,每周跟司法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一次,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