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迁范围内划定旧屋村范围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试行)》(深规土〔2010〕4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迁范围内划定旧屋村范围(草案)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龙岗区横岗街道茂盛社区,初步认定更新单元拆迁范围内旧屋村面积为25441.05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现场
(二)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
(三)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2014年1月18日至2014年1月24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该旧屋村范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8903614 传真:2891826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607室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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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横岗).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