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民告官先河金碧丽江要告国土局
“如果是一两年前,这笔钱政府收了也就收了,但现在房市不好,资金吃紧,除了起诉,我已经没有其他退路。”在约见多家媒体记者时,这位四十出头,曾获珠海地产风云人物的年轻房地产商高伟表情颇为无奈。他坦言,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国土局就是“顶头上司”。自己打这场官司,无论胜负今后也许都无法再从事地产行业,但现在资金紧张,自己已别无选择。
资金“青黄不接”,成交量萎靡……面对愈演愈烈的全球金融风暴,房地产商陷入困境。珠海市斗门区知名房地产商金碧丽江11月17日一纸诉状,将珠海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返还940余万元土地款,开了珠海房地产业界“民告官”的先河。
金碧丽江总经理高伟昨天约见了包括本报在内的多家媒体,高调宣布了这一消息,在业界激起轩然***。
事件 楼盘售罄还收地价款
事件缘于2006年。金碧丽江总经理高伟在行政诉状中称,当时,金碧丽江通过珠海市商用土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从珠海市恒业房产开发公司受让了位于斗门区桥东永福二路面积3.4万多m2的土地,在交齐2.2千万余地价款后很快办妥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
2007年12月,此地上建起的金碧丽江东第一期楼盘销售告罄,业主陆续入住。此时斗门区国土局于2008年3月及4月两次发函,称根据有关文件,“金碧丽江东第一期”仍需补交970多万地价款,否则就不予办理房产证。高伟付了这笔钱,没想到房市随后急转直下,资金开始吃紧,自己起先迫于无奈打算将这笔钱分摊到业主头上,要他们补交购房款,业主们拒绝并四处投诉。今年11月17日,高伟正式向斗门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状,要求撤销国土局作出的补交地交款的决定。据其随后向记者展示的一份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斗门区人民法院已于当天正式受理此案。高伟的律师表示,根据正常法律程序,案件有望在两至三个月内开庭审理。
开发商 生意难做只好告官要钱
高伟解释自己并非无理取闹,挑起矛盾,只是想通过这种非常规的方式自救,缓解日益紧张的资金问题。
高伟说,自己2006年就已经将这块地拍下来,从2006年开盘到2007年12月售完,中间长达两年的时间,斗门国土局没有任何动静,直到2008年,自己给业主办理确权登记和房产证时,国土局才突然告知还需补交940多万地价款,而当时房屋早就销售一空,这笔钱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计入建设成本,这意味着自己卖房时少算了近一千万,现在房市不景气,斗门国土分局要自己承担这笔费用,无异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在某种意义上,这起珠海房地产“民告官”第一案其实也是当前金融风暴下,地产开发链条矛盾骤然爆发的产物。高伟表示,如果前两年,就算国土部门多收1千万元,他把房价每平米加100元,这笔钱一下子就回笼了,但现在关键是房子卖不出去,资金紧张。
高伟进一步解释,即使是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自己2006年就以2.2千万余拍下了这块土地,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应视为合同已经成立。“政府两年后才突然发现少算了一笔钱,要我补交,即使有法律依据,但也是政府部门自己的过失,没有及时发现问题,现在不交钱,其实是违反了当时的合同,变更了标的价格,这太没道理了。”
国土局 如被起诉将积极应诉
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局长列君泽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承认,今年初,政府依据有关文件,确实向金碧丽江补收了900多万元地价款,因为开发商很快就如数上缴了,自己并不知道会引起纠纷。
当金碧丽江状告国土局的消息传来,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毛科长感到极为诧异。他表示,之前并未听到风声,目前也没有收到法院关于本案的传单和起诉状,如果确有此事,国土部门将积极应诉,因为还没有看到金碧丽江的起诉状,眼下尚不便就此事发表评论。毛科长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是开发商的合法权利,究竟孰是孰非最终应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来判定。
律师说法 施政随意连累开发商
珠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法律顾问团团长林叔权认为,本案是一起反映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典型案例,也反映出部分政府部门施政的随意性,需要收钱时随时向开发商发个文,造成经营者无所适从,如果政府从一开始就声明土地所需补交的地价款,那么开发商在2006年竞拍时就会考虑买不买这块地,并且在随后的开发中准确地进行市场定价,也就不会出现如今的尴尬局面:开发商资金吃紧,无力承担,最终告了国土局。林叔权认为,开发商告市国土局,因为如果开发商打输了,这么大一笔钱绝不可能独自承担,也无法承担,只能转嫁到业主头上,要业主补交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