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加强沟通协力解疑难共创知识产权审判新局面
为了加强业务交流,提升香洲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8月12日下午,香洲区法院民四庭庭长林淑健及部分法官、书记员等一行六人前往市中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参加调研座谈会,就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相关问题与市中院法官进行交流与探讨。
座谈会上,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庭长陈发启对香洲区法院调研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当前知识产权案件呈现专业化和精细化的特点,对法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官不仅要掌握相关领域的热点和新趋势,还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的新需求。
香洲区法院林淑健庭长就香洲区法院今年1-7月份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截至7月30日,今年香洲区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561件,结案279件,结收案比为49.73%,调撤率为25%,案件类型则以著作权侵权、侵害复制权、放映权、发行权等权属纠纷为主。林庭长指出,香洲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立时间短,法官缺乏相关审判经验,遇到的疑难问题较多,今后要加强与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的交流与学习。
随后,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的法官以知识产权典型案件为例,就“涉外定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问题进行了专题讲解。香洲区法院民四庭法官就“词曲作者能否针对MTV作品单独主张词曲作者的著作权”、“对于服务商标,是否也存在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区分”、“《数字音乐版权注册证书》的性质应如何认定”等问题,与市中院法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双方就相关审判疑难问题达成了一致共识。
最后,林淑健庭长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与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的交流与学习,建立双方长效定期沟通机制,以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理念,确保公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提升香洲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效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