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召开药品经营单位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
5月27日,市发改委组织绵阳城区主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70余家单位召开了药品经营单位药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潘波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药品采购、医保控费等方面情况,绵阳市中心医院、绵阳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在会上作了发言。市价格和粮食监督检查局局长彭千纪主持会议。
告诫会集中传达学习了有关药品价格改革、药品监管政策文件精神,进行集中提醒告诫。通报了有关价格行为禁止性规定和法律责任以及政府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通报了有关价格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与会代表表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带头规范价格行为,努力营造和谐的药品消费环境。
最后,潘波副主任指出,本次告诫会目的是为了确保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他强调,要强化经营单位首负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切实规范经营行为。一是要全面领会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目的和意义;二是要正确理解“放管结合”的药品价格监管模式;三是经营单位要主动承担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的社会责任,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药品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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