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主持召开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1次会议
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主任刘超主持召开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1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绵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绵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等事项。
会议指出,土地作为生产生活的基本要素,对经济发展有着保障和约束的双重作用。当前,我市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加速期,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加快发展的关系,管好用好土地资源显得尤为迫切。成立土地管理委员会,既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努力推动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用科学、严格、有效的土地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一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土地规划、利用、出让等工作上协作配合;要强化政策刚性约束,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要坚决打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等行为,严格落实基本农田补偿、土地整治等工作机制,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三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要科学安排土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用地,大力支持新兴产业发展;要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积极推广“清闲促建”经验,大力倡导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土地利用水平。四要强化土地出让监管。要严格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加强出让土地全程监管,严肃查处土地出让违法行为,确保土地出让公平、规范、有序、高效。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付康,市政府秘书长谭岗参加会议。
来源:绵阳日报(记者 马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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