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审批手续简化最快5个工作日完成
近日,记者从市计生局了解到,自2014年3月27日我省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卫计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实施。据统计,目前,我市已有240例“单独二孩”家庭成功申请办理再生育。为进一步做好“单独二孩”再生育审批工作,再生育申请的有关要求及程序有所简化。
“四证一表”一站式办理
据市计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双方或一方为广东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在申请“单独二孩”再生育审批时,只需带齐“四证一表”即可马上办理。“四证”包括“单独”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表”是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的《“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为方便群众办理申请,“单独”夫妇携带上述材料到乡镇、街道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即可进行办理。审批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上报申请材料。
另外,为满足跨市和跨省婚嫁人口的特殊需要,受理地点变得多元化。“单独”夫妇户籍不在省内同一个地级以上市,但女方常住在男方户籍地的,可由夫妇双方向男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单独”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由夫妇双方向我省一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严格核实申请信息
据了解,自3月27日政策实施后,“单独”身份的确认依据一直是各地各级计生人员最“头疼”的问题。当申请资料减少后,如何核实“单独”身份呢?
市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审批身份信息确认的工作,将核实的主体由申请者转移至审批者。当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将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如通过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填报资料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众举报的,会通过联系或实地走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由工作单位进一步核查确定。若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也无法证实的,应依据申请人签署的《“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审批手续,事后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最快5个工作日完成
“现在审批机构对于再生育的申请办理时限有严格规定,申请人能够更快地办理好相关手续。”市计生局负责人表示,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如“单独”夫妇为省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为跨省户籍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完结后,镇街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据了解,为加强计生系统内部信息核查工作,之前所要求的15天公示制将取消,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并有利于保护群众隐私。
“关于3月27日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所要求的办理时间限制也一并取消了。”市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说,对政策实施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仍然开辟绿色通道,之前所要求的在今年6月3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已经取消。但为缩减审核时间,在3月27日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应尽快办理手续,相关计生部门也将做到快接、快审、快批,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实习记者黄颖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