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办努力为当事人服务做好立案前沟通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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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近一时期,我办受理了几起因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到我委申请仲裁的案件。关于此类案件,业主一般承认自己拖欠物业费,都有不交物业费的各种理由。我委的一贯做法是在正式立案前与业主进行沟通,了解各业主不交物业的原因,帮他们分析具体情况,看这些原因是否在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束的条款中,如果属于,告之业主可以反请求;属于另一法律关系的,告之业主可以诉讼。通过我们沟通90%的案件在没有正式立案前,业主就主动交纳了物业费,尽管我们仲裁办没有收取仲裁费,但我们为当事人真正解决了问题,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在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之际,我办将此项工作长此以往地落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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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3:08:04重新编辑